马俊杰1,王芊佳2,周晋峰3,杨晓红4
(1.爱丁堡大学莫雷教育学院,爱丁堡,英国;2-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北京,中国)
摘要:补饲野生鸟类的行为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当前各界有关补饲野生鸟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积极意义,尚缺乏对其危害的充分关注。结合一些野生鸟类补饲行为乱像及其所带来的危害,本文重点讨论了随意性强、缺乏科学论证和支撑的野生鸟类补饲行为所带来的,在种群健康,独立生存能力、物种平衡,以及生态系统稳定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同时参考了欧美国家的有关保护迁徙鸟类的法律法规,和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不轻易开展野鸟补饲行为;对获人类救助的野生鸟类,宜尽早、及时野放的建议。
关键词:野生鸟类,补饲,生物与科学伦理,生物多样性
马俊杰,王芊佳,周晋峰,杨晓红.试论野鸟补饲的危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1卷,2023年1月,总第34期.ISSN2749-9065
补饲(也称为补食、人工投喂)野生鸟类的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是一个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以及生物伦理的热门话题。仅以美国为例,就有大约5900 万美国人正在这样做(Morse, 2021)。在近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从而导致大量的人们减少了户外出行活动,随之而来的不仅是观鸟活动的大幅度增加,还有野生鸟类饲养行为的盛行(Dhanesha, 2020)。
无论是作为野生鸟类爱好者还是公众,我们都面临着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补饲野生鸟类的行为是好事还是坏事?如何将现在人们流行的做法与野生鸟类保护的伦理相结合呢?需要指出的是,有关野生鸟类补饲行为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欧美国家,而在中国有关的补饲行为的现象与影响的研究却比较少(Jones, 2011;Zheng, 1995)。不仅如此,有关野鸟补饲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积极的方面的讨论及总结,极少有指出其不利影响的研究(Broughton et al., 2020; Jones, 2011; Peach et al., 2014, Wood, 2021)。
为揭示轻易补饲及长期饲养野生鸟类的危害以及提供潜在的解决方案,本文首先将会明确野生鸟类及补饲行为的有关概念,然后从对野生鸟类本身和人类影响的角度论证草率的补饲野生鸟类以及破坏野生鸟类巢穴的影响。最后,本文作者将探究对于野生鸟类饲养行为的合理解决方案。
一、主要概念:野鸟及补饲行为
要梳理补饲野生鸟类的利弊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野生鸟类以及补饲行为的概念。首先,根据定义,野生鸟类还包括了:进口的外国猎禽,例如水禽、雉鸡、鹧鸪、鹌鹑和松鸡,无论它们被饲养或圈养多长时间,均应为所指的野生鸟类(Law Insider, 2022)。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有很多鸟类具有沿纬度季节迁徙的特性,并不是所有的野生鸟类都需要迁徙。根据定义,鸟类被分为候鸟与留鸟。候鸟指的是随着季节变化而南北迁移的鸟类。夏天的时候这些鸟在纬度较高的温带地区繁殖,冬天的时候则在纬度较低的热带地区过冬。夏末秋初的时候这些鸟类由繁殖地往南迁移到渡冬地,而在春天的时候由渡冬地北返回到繁殖地(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2020)。留鸟则是泛指小范围定居的鸟类。
其次,对这些野生鸟类的补充喂饲(简称“补饲”)行为涉及为农田栖息地等户外空间的野生鸟类提供补充食物,这种食物通常包括人类食用的面包糠,以及种子作物等(Conservation Evidence, 2022)。明确了这些概念之后,本文将着重论述人类补饲及长期饲养野生鸟类的不利影响。
二、补饲野生鸟类的影响
2.1 补饲野生鸟类的积极影响
首先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一些研究表明,补饲野生鸟类,尤其是在冬季的补饲行为,可以有效改善留鸟、食用果实种子的鸟及杂食性鸟的种群数量以及提高它们的越冬存活率,其基本方法是设置喂食台或者自动喂鸟器(Jokimäki & Suhonen, 1998;Morse, 2021; Plummer, 2022; Savard et al., 2000; Zheng, 1995)。
2.2 补饲野生鸟类对鸟类健康的潜在危害
然而,轻率的补饲行为并不总是具有积极作用。轻易补饲野生鸟类可能会对野生鸟类的健康造成危害。Morse(2021)进一步指出,许多喂鸟器并不是清洁的,野生鸟类在享受着人类喂养的同时,也很可能会直面喂鸟器或者人类传播而带来的各种病菌风险。这些病菌的传播无疑会对野生鸟类产生一系列的危害。例如,在美国,饲养者在补饲家雀的时候也将结膜炎传给了它们,而这种眼部疾病会损害它们的视力,使它们难以发现捕食者和觅食(Morse, 2021)。有关实验研究还表明,补饲的食品补充剂的一些营养成分会影响蓝雀的健康和繁殖成功率(Plummer, 2022)。
2.3 补饲野生鸟类对物种平衡的打破
其次,增加任何物种丰富度的人类行为都将对社区中共存物种的平衡产生连锁反应。因此,不可避免的是,环境的任何大规模变化都会引起范围广泛的生物体的反应。换句话说,补饲活动将使目标物种受益(假设所涉及的生态限制和机制已被正确诊断),但这些影响并不是凭空发生的。例如,补饲行为所导致的野生鸟类聚集可能会吸引捕食者和非目标竞争者,这带来的连锁效应还可能会耗尽当地的猎物种群,并可能促进疾病的传播(Plummer, 2022a)。
不仅如此,对野生鸟类的补饲行为也可能直接支持其他非目标物种(如灰松鼠、鹿或乌鸦),从而对预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并产生其他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即使人类的补饲行为成功地增加了目标物种的丰度,这些物种也可能成为其他脆弱物种的竞争者或捕食者。
2.4 补饲野生鸟类对其独立生存能力的破坏
同等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忽视补饲乃至长期饲养野生鸟类的行为极有可能会破坏野生鸟类独立觅食与生存的能力。Plummer(2022b)还指出:人类补饲及长期饲养野生鸟类的行为会导致野生鸟类对人类的补饲产生越来越强的依赖性。
有关这个问题,包括中国的《扬子晚报》以及美国的《奥兰多哨兵报》都报道了一种盛行的现象:一些电力公司经常会遇到有野生鸟类在电线杆上筑巢的情况。在过去他们的做法就是直接把鸟巢给捅掉。后来随着保护意识的逐渐提升,他们把鸟窝端掉的同时,也对鸟类进行救助。然而问题在于,他们把野生鸟类的救助变成了长时间饲养而不是及时放归野外(Jacobson & Writer, 2021; 扬子晚报, 2021)。最终,这些野生鸟类对人类的投喂产生了依赖性,完全丧失了独立觅食与生存的基本技能,变得离不开人类。而这无疑是一种不可持续的方式:人类不可能长时间且持续的为野生鸟类提供稳定的食物来源。这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更加揭示了补饲及长时间饲养野生鸟类对其独立生存能力的破坏性。
2.5 其他不利影响
除了本文上述提到的在鸟类健康,物种平衡,以及独立生存方面的不利影响,人类对野鸟的补饲行为,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还指出了补饲及长期饲养行为可能令野生鸟类面临肥胖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参见图1)。
图1. 野生喂饲野鸽的不利影响(来源: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Conversation Department of Hong Kong SAR, 2022)
三、案例分析
3.1 鄱阳湖区藕塘和插旗洲稻田里的白鹤群聚
据中国日报2020年12月报道,在鄱阳湖东岸的余干县康山垦殖场插旗洲,有三千余只鹤取食稻田,其中白鹤千余只、白枕鹤百余只、灰鹤二千只余,还有少量白头鹤。余干县正在筹资赎买水稻田供鹤群取食,希望留居白鹤等越冬栖息,也着力为2021鄱阳湖第二届国际观鸟周提前布好局。
疑问:正如一位专家指出,人们刻意的增加着栖息地的生态容量,使得物种数量迅速增长,那我们的刻意要持续追加吗?它们的数量增加越快,被我们“惯”出来的矛盾就会越大,国家就需要更多的资金(包括补偿金)来养它们。那么这种以人的好恶形成的平衡能算自然平衡吗?我们到底该如何评价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
3.2 四川古湖景区不再进行投食和补饲
据四川在线等媒体2021年的报道,为留住候鸟,四川省内江市古湖景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以往会不定期将玉米、稻谷喂给候鸟吃,一年可达2—3万斤谷物。但从2020年开始,古湖景区不再进行投食和补饲,甚至还拆除了由兰竹制成的大型鸟排。5
2022年10月17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工作人员对该景区管理人员陈先生进行了调研访谈。陈先生表示,以前管委会曾经大量进行鸟类补饲,但是随着意识提升、为了保护候鸟的自然迁徙,现在已经不投喂了。可以说,由于国家对于候鸟、野生动物的保护的重视,现在破坏得少了,迁徙得更远,来的鸟类也很多了。总体而言,整个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对于野生动物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各地在保护层面也更为重视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保护、减少人工干预。
3.3 黑龙江2021年冬季东北松嫩平原极端天气的补饲案例
下文为绿会融媒2021年11月24日发布的《周海翔:东北经历极端降雪,为什么我不主张人工投食补饲?白鹤觅食习性观察》,讲述了对于一个补饲野鸟案例的观察和反思。
2021年11月,东北松嫩平原遇极端暴雪。针对这次极端天气,出于良好的初衷和善意,獾子洞湿地中心管理人员有组织的投食三次,仅第一次就投放了1000斤玉米和500斤花生米,投放的办法是观察白天觅食区后,待晚间白鹤回到湿地过夜后,进入觅食区投放。投食前我接到征求意见的电话,说实在的,我心里也没数,毕竟这是有记录以来最大第一次降雪,雪深达到40公分左右,一千多只白鹤从图牧吉和镇赉一带冒雪迁飞并滞留在獾子洞湿地,而獾子洞湿地尽管有部分水面未封冻,但由于连续两年的高蓄水,湿地内已经不具备白鹤觅食的条件,我觉得试探性的投食或许可行。雪后的路况尚待恢复中,我便驱车赶到现场。
经过投食的后续观察,白鹤们确有在投食区取食现象,但在望远镜里观察觅食行为发现,其刨食明显多于捡食,而且看到喜鹊们成群捡拾并叼走玉米粒藏匿现象严重(与安放在投食区的摄像头记录的情况相符)。
白鹤很少捡食人工投放的食物,它们更喜欢机械收割掉落在泥地里浸泡的玉米粒,经过事后到现场勘查,事实上地里残剩的玉米棒和玉米粒数量非常大,刚好它们最初几天的取食地是养牛场种植玉米的饲料地,该地块面积约一千亩,地势低洼,收割时是用履带式拖拉机在泥水里现场将玉米棒和玉米秸秆同时粉碎,掉落的碎粒较多,特别是倒伏的玉米棒,被履带车带起的泥水覆盖在地里的特别多,履带车收割地的车辙特别深,并有积水。故垄台上积雪较少,为白鹤提供了应急的取食条件。
(上图:观察发现,白鹤更喜欢机械收割掉落在泥地里浸泡的玉米粒。履带车收割地的车辙特别深。摄/海翔影像)
相比之下投放的食物不仅太硬、它们不愿意吃,而且数量占比也很小,也或是由于白鹤遗传的在泥里刨食植物根茎块的习性所致。应该说这次是农业收割方式的转变,在极端的气候条件下,为较晚向南方迁徙的白鹤提供了充足的食物和觅食环境。
如果换个角度考虑问题,随着农业收割方式的改变,白鹤们与人类生产逐渐形成了新的伴生关系,这次白鹤正是得益于这种伴生关系度过极端天气的威胁,如果不是,这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平衡过程。
人工刻意的干预会破坏物种的自然平衡,例如冬季各地给天鹅的大量投食,各地给东方白鹳搭建人工巢及投食等行为,这些行为会帮助或误导它们的种群数量急剧上升,会导致系统的自然生态容量不足,使得待投食帮助的矛盾越发突出。所以原则上我是反对给野生动物投食补饲的。
(雪地里的白鹤。摄影:海翔影像)
我们要做的保护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不去猎杀,这是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及生产力发展相应的,不能说我们的祖辈是靠狩猎为生的,我们就该继承,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已经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
二是不去改变栖息地的自然属性,这里的意思包含不继续破坏自然栖息地和不去“建设性修复”早已被野生动物适应的人类生产伴生环境;
三是救助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伤病。不要以人们的好恶来取舍或帮助野生动物。
3.4 鸭绿江口鸟类食物严重短缺,为濒危大滨鹬紧急补饲
2017年-2018年的那个冬季,笔者曾经经历了一个例子。位于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EAAF),是世界上鸟类种群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号称是“鸻鹬鸟最佳驿站”。而大滨鹬是其中的鸟类“明星”。
大滨鹬(学名:Calidris tenuirostris,英文名:Great Knot)是鸻形目鹬科滨鹬属的鸟类,它们喜欢潮间滩涂及沙滩,常结大群活动。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红色名录)中,大滨鹬被列为“濒危”,澳大利亚政府更是认为它们已“极度濒危”,距离灭绝仅一步之遥。
刚刚过去的2017年冬天,是1949以来最冷的冬季之一。寒冷的天气对这片滩涂湿地上的蛤蜊种群造成了重大影响,以至于蛤蜊数量仅为过去6年平均水平的5%。这对大滨鹬来说,是个严重的坏消息,因为它们几乎只吃小蛤蜊、蜗牛等甲壳类、软体动物食物。而鸭绿江口湿地又是大滨鹬在迁徙路线上最重要的“加油站”之一,关乎全世界大滨鹬总数的四分之一的安危。
候鸟卫星跟踪信息显示,目前已经有一些大滨鹬已飞抵这片湿地,更多的正在从澳大利亚飞往鸭绿江。
当时,笔者团队收到了来自复旦大学一位教授的请求。另外,国际知名鸟类保育专家David Melville等鸟类学家也感到忧心忡忡。他说:“我们不知道今年在黄海地区的食物源状况如何,但已经知道的情况是,今年在渤海湾上部、盘锦/盖州以下等沿海湿地的潮滩上,适合大滨鹬的食物量又在继续下降,比2016、2015要少,甚至比2017年还更少。”
此事的一个背景是,2006年,韩国在鸟类重要觅食地点新万金(Saemangeum)填海,带来的栖息地丧失,导致了世界范围内候鸟数量的显著下降,也让科学家们意识到鸟儿没有找到其他可去之处。一些鸟类学家担心这次鸭绿江口湿地的蛤蜊等贝类食物量的显著减少,也可能会产生同样的后果。
对此,David Melville等专家建议考虑补饲——投喂食物,以帮助这一物种度过紧急生存难关。来自复旦大学的研究团队正在与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在一起努力,研究如何进行紧急救援。经慎重分析,他们计划从南方把养殖的蛤蜊运过去,投放在鸭绿江湿地滩涂上,对大滨鹬等濒危鸟类进行紧急补饲。他们认为,这不仅能够提供紧急食物供应,同时也有助于该地未来的管理。然而,这意味着,将要付出很大的费用代价——购买蛤蜊并把它们运送过去。当时工作团队发出求助信号:面临268万元人民币(折合约42.5万美元)的资金缺口,紧急寻求各方支援。
对于这个案例,我们认为:如果确实因为人类活动对于自然环境造成的重大的影响,带来了食物供给的影响,可以适当的采取补饲措施;补救措施应该注意适度、贴近自然。尤其要注意到,目前一些地方大规模的、长期的补饲还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分为两个方面:1)如果自然在非人类干预下,没有这么多的食物供给,那么它的缺少食物,应任其自然。2)补饲变成年年做,是不对的。
四、世界各地有关法律法规
4.1 英国
事实上,欧美国家已经制定了较为成熟的有关保护迁徙鸟类的法律法规。英国政府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野生动物和乡村法案》(The Wildlife and Countryside Act 1981)以保护野生鸟类。该方案规定,所有野生鸟类都受到保护,除非获得许可,否则不能被杀死或捕获野生鸟类。人们不允许从事以下行为:
(1)故意杀死、伤害或带走任何野鸟
(2)故意损坏、破坏或夺取任何正在使用或建造的野鸟的巢穴—金雕、白尾雕和鱼鹰的巢穴全年受到保护
(3)故意破坏任何野生鸟类的蛋
(4)故意打扰某些在巢穴中活跃的野鸟或其幼鸟
(5)在该物种的禁猎季节杀死或捕获可猎杀的鸟类
同时,英国政府有关猎禽以及各类野生鸟类的禁猎期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参见表1与表2):
4.2 美国
美国早在1918年就颁布了《候鸟协定法案》(The Migratory Bird Treaty Act), 经过数次对于内容的修订,该法案规定:“在任何时候,通过任何手段或以任何方式,追捕、猎取、捕获、杀害、试图捕获、捕捉、拥有、提供销售、出售、提供易货贸易、提供购买、购买、交付装运、运输、出口、进口、导致装运、出口或进口、交付运输、运输或导致运输,携带或导致携带,或为装运、载运或出口而接收任何候鸟、任何此类鸟的任何部分、鸟巢或鸟蛋的全部或部分构成的任何产品都是非法的,属于刑事犯罪(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 2021)。”
同时,该法案保护的候鸟物种名录也在不断更新,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的候鸟物种将被列入名录:
(1)它因自然的生物或生态过程而出现在美国或美国领土上,目前或以前被列为四个国际条约之一或其修正案所保护的物种或家族的一部分。
(2)修订后的分类法使其从以前被列入清单的物种中新分出来,并且该新物种由于自然的生物或生态过程而出现在美国或美国领土上。
(3)有新的证据表明其在美国或美国领土上因自然分布的变化而自然出现,并且该物种出现在一个受保护的家族中(Migratory bird treaty act of 1918: U.S. Fish & Wildlife Service, 2020)。
4.3 中国
中国的有关法律起步较晚,但也已经制定并完善了有关补饲野生鸟类的立法。在2021年3月5日,中国林业和草原局就关于加强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发布了相关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禁止在候鸟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和繁殖地随意进行投食和补饲,避免人为因素致使候鸟滞留或延期迁徙。禁止搭棚摆拍、追逐鸟群,干扰候鸟迁徙。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督查督办案件,发挥监督效能”。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发布了全国团体标准《自然摄影伦理规范》(T/CGDF 00008-2020),要求禁止“诱拍”等不道德行为。
4.4 欧盟
早在20世纪70年代,欧洲的领导人们就认为有必要在欧洲范围内建立一个全面的野生鸟类保护体系,因为他们认识到野生鸟类尤其是候鸟可以自由地跨越国界迁移,是人类共同的自然遗产的宝贵组成部分。制定的成果就是1979年4月2日通过的《鸟类指令》(Birds Directive)。
根据《鸟类指令》,所有在欧洲出现的野生鸟类在欧盟境内的自然范围内都受到保护。该指令第4条要求将关键栖息地指定为“Natura 2000”网络下的特别保护区,以保护该指令附件一中所列的193个特别受威胁的物种,以及其他定期出现的候鸟。第5-9条则规定了为保护这些物种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允许减损的条件(European Commission, 2022)。
4.5 联合国
世界候鸟日(WMBD)是由两个联合国条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和《养护非洲-欧亚迁徙水鸟协定》(AEWA),以及非营利组织美洲环境(EFTA)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组织的。世界候鸟日的设立旨在提高人们对候鸟及其保护相关问题的认识。该活动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并鼓励国家和地方采取行动保护候鸟。
世界候鸟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93年,当时美洲国家设立了国际候鸟日,目的是让公众关注开展国际合作以保护鸟类和栖息地的必要性。2006年,CMS和AEWA发起了“世界候鸟日”,最初是为了应对全球候鸟因禽流感而受到的负面宣传。2017年,这两项运动联合起来,世界候鸟日现在已经成为一项真正的全球努力。过去的世界候鸟日主题集中在气候变化、迁徙障碍、非法捕杀鸟类和塑料污染、光污染等问题上。
五、结论与建议
5.1 不宜轻易补饲野鸟
补饲及长期饲养野生鸟类行为至今仍久盛不衰。喂鸟是许多人为了享受而做的事情(Lawson et al., 2017; Warnken et al., 2004),或者因为他们认为野生鸟类需要食物,但诸如为环境破坏而赎罪等原因也被认为是可能的(Howard & Jones, 2004)。针对这种现状,本文认为尽管补饲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野生鸟类的存活率,但从长远来看,这类行为会对野生鸟类的健康,物种平衡,以及独立生存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中国已经制定并完善了有关补饲野生鸟类的立法。在2021年3月5日,中国林业和草原局就关于加强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发布了相关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禁止在候鸟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和繁殖地随意进行投食和补饲,避免人为因素致使候鸟滞留或延期迁徙。禁止搭棚摆拍、追逐鸟群,干扰候鸟迁徙。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督查督办案件,发挥监督效能”。所以,随意投喂及长期饲养野生鸟类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需要指出,本文并不是反对一切补饲野生鸟类的行为,而是提出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补饲,避免随意补饲乃至长期饲养野生鸟类。本文认为,补饲鸟类的行为应该有计划的集中于食物短缺的冬季;应主要采用设置人工巢箱的方式补饲野生鸟类。具体应根据招引对象的体型大小和营养特点,分别制作不同类别的人工巢箱,巢箱的多样性可以增加鸟类的多样性(Jokimäki, 1999)。不仅如此,当使用喂鸟器进行补饲时,应该通过至少每两周清洁一次喂食器来降低疾病风险(Morse, 2021)。除此之外,还应该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科普教育宣传的方式,来提高公众对于不随意补充及长期饲养野生鸟类的意识。相信这些措施可以做到科学补饲,从而有效保护野生鸟类。
5.2 对于救助的鸟类,不宜长时间饲养野鸟,应该及时野放
在发生不得不对野鸟进行紧急救助的情况下,中国绿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BASE)此前曾专门针对鸟类救助及放归问题进行过研讨。对获救助野生鸟类的野外放归,与会专家基本认可:若非迫不得已,对所有获救助鸟类,都不宜进行长时间的人工饲养,而是应该及时放归大自然。以大型野生鸟类为例,如鹤类、东方白鹳、大鸨等,在被救助时,通常会有较为激烈的应激反应。在受救助鸟类身体健康后,圈养时间应尽可能缩短,在能够满足野放前提的情况下宜尽早野放。与会专家倡议对获救助野生鸟类尽早放归的原因,主要考虑到以下几条:一是对于健康的野生鸟类,长期圈养很可能使其丧失或削弱其野生生存的能力,形成对人类喂养行为的依赖性;二来长期圈养对野生鸟类的心理健康,会产生困扰。即人类认为的圈养幸福,对野生鸟类未必不是一种痛苦;其三是出于对人禽或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的把控,尽早放归,可以减少人禽或人畜共患病源的传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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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The UK government. (2013). Wild birds: Management and legal protection. GOV.UK. Retrieved October 17, 2022, from https://www.gov.uk/guidance/wild-birds
[29] 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 Interior. (2021, July 1). Regulations Governing Take of Migratory Birds. Federal Register. Retrieved October 17, 2022, from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01/07/2021-00054/regulations-governing-take-of-migratory-birds
[30]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2021, October 9). World Migratory Bird Day 2021.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Retrieved October 17, 2022, from https://www.undp.org/srilanka/stories/world-migratory-bird-day-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