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晋峰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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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琼

摘要:2022年5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计划中,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列为初次审议的法律案。青藏高原作为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其生态保护立法工作的推进也备受关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设立的重要意义和立法的建议作出相关阐述

关键字:青藏高原,生态,立法、生物多样性,三公理,四原则

王晓琼.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审议提上日程 周晋峰谈立法的重要意义和价值.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1卷第8期,2022年7月,ISSN2749-9065

青藏高原是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加强对其立法,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周晋峰表示,青藏高原的现状,要从两个大的方面来分析说明。

第一个方面,是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这是一个全球性的现状,且对青藏高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全球背景下,由于人类工业文明时代过度的“碳文明”发展,导致气候升温,因此导致冰川、湿地、冻土、降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同时,由于人类的不断扩张导致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对青藏高原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气候问题带来的栖息地变化、人为因素的直接影响,让青藏高原和全球一样处于生物多样性大灭绝时代。气候危机,生物多样性危机,再加上对青藏高原亚洲水塔发挥的巨大作用的影响,使得青藏高原的情况尤其突出,总体形势紧迫。

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青藏高原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的生态保护工作,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这些成绩和自然生态保护的紧迫性相比,还是不够的,还是需要进一步巩固、加强。

立法是做好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架构

周晋峰表示,立法毫无疑问是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架构,只有把法立好了,这项工作才能够做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从基本层面上,首先要明确把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全面深入地落实到这个法里边,把生态文明思想所引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通过立法体现出来,这是整体上保护工作的一个基础。通过立法实现对整个的青藏高原生态认识和方法的基本构建,认识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法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以此为前提,周晋峰认为,还要认清人为建设对于自然的破坏,要认识到远方的大环境的变化,也是对青藏高原现代生态环境的一个重大破坏。在这种综合的因素、宏观的理念下,还要调整、厘清各种法律关系,界定责任主体等一系列的工作。特别是在青藏高原上开展任何工程建设,都应该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前提,以生物多样性后评估为考核来开展工作。不论是建设国家公园,还是地方的人民生产、生活、建设与发展等,都要以这样的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来决定。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几点建议

如何通过立法,让青藏高原生态真正得以保护?周晋峰建议具体的立法应该有两个方面理念的呈现。

一个是三公理,即“不扩散”公理、“不为害”公理和“充分公示”公理的基本定律、定理。比如说青藏高原上的神山圣湖,由于自然原因,天然就含有某种元素,如果按一个统一的、一揽子的标准去衡量,可能水中某项元素会超标,但如果我们以此去治理它,那就是非常错误的。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作,要遵循三公理,要尊重当地生态环境实际情况。

另一个是四原则,分别是节约原则、自然原则、有限原则和系统原则,生态复一定要坚持四原则,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比如在很多高海拔地区,树木生长困难,在这个地方我们就不适宜以种树的方式,来保护和复生态,我们一定要高度的尊重、研究清楚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样性,然后以此来制定相关的法律和实施细则,这个是极端重要的。

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关注人民的长期的生产生活都很重要,但是现在已到了应该给予足够的保护的关键时刻,来防止工业文明的惯性对青藏高原生态产生破坏,周晋峰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