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秉持“两山论”精神修订森林康养基地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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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

摘要:本文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委出台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相关文件存在可能破坏生物栖息地、引发公众健康危机的问题提出五方面建议并强调应将生物栖息地的保护放在首位,在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切实将两山理论落实到位。

关键词:森林康养,基地,两山论,生态系统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康养项目与与森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密切相关,在项目建设中尤其需要将两山理论切实落实到位。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委对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名单进行了公示。我们发现,在四部委出台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相关文件中,存在以下问题:该项目与森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密切相关,但从项目审批标准到运行规则等,都未考虑对森林及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未涉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的推荐与审核主体均为林草部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对此我们建议:

一、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首先应把森林资源及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放在首位,只有切实做到绿水青山,才能实现金山银山,应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安全的系列讲话精神,并在此基础之上重新制定审核、评估标准,并推迟公布基地名单。

二、森林康养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是巨大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应秉持适量、限量的开放原则,包括对人员数量的限制和要求,避免因此造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境干扰与破坏,同时加强生物多样性及栖息地保护的责任、考核和监督。

三、不支持新建森林康养基地,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对自然生态的野生动物的影响是负面的。不能为完成2022年建设300处、2035年建设1200处的任务而大兴土木。在不对自然做大的改造,不破坏自然栖息地的情况下,可适当、适量开展康养是可行的。

四、应建立跨部门审核与监督机制,避免类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监管与证件核发集于某部门一身,导致部门利益高于国家利益情况的再次发生。

五、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及运营,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应引入第三方监督,并建立公众监督反馈机制,避免发生因私利而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情况。

任何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的开展,都应该在充分学习习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进行科学规划,确保责权分明、监管有效,从而真正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