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从亚洲象案例,浅析生态文明伦理与法治建设

二维码
158

文/王静


摘要:从2021年持续至今备受关注的亚洲象莫莉疑似受虐事件可以看出,公众对野生动物的关注与保护意识不断提升,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但这案例也反映出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一些现状与问题,如生态文明伦理的提升和司法领域存在的不足。尊重生命,正确认识人与动物关系,是地球生命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意,随着全民生态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法律制度建设也需不断完善。


关键字:亚洲象,生态文明,伦理,法治


王静.从亚洲象案例,浅析生态文明伦理与法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1卷第6期,2022年5月,ISSN 2749-9065


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往往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文明演进的程度。中国正行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快车道,随着越来越多的民众意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对动物生命尊重的同理心不断觉醒,使得公众越发关注动物保护议题。本文以亚洲象莫莉案例作为切入点,从野生动物保护角度浅析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完善路径。


亚洲象莫莉引发舆论关注


4月24日,演员陈乔恩在社交平台上转发了#拯救小象莫莉#话题下的内容,转发内容的配图里,是一只名叫“莫莉”的小象在表演“倒立”、“吹口琴”或“转呼啦圈”,或者是被拴着脚链,在烈日下被放在室外展览。陈乔恩为此发声:看到小象浑身是伤非常心疼,它不应该被如此对待,拒绝动物表演,请不要虐待动物,请救救小象莫莉。随后,其他艺人也纷纷发声支持。演艺人员发声往往意味着热度提升,一时间,“拯救小象莫莉”的相关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全网阅读量高达十几亿次。

1.png


亚洲象在表演 志愿者供图

关于小象莫莉被迫表演的问题,早在去年便有公众在不断地反映和关注。根据志愿者反映材料,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政研室进一步调查了解了这只被公众关注的小象莫莉:


2016年3月,昆明动物园的亚洲象“莫坡”怀孕22个月后诞下一只体重约70公斤的雌性小象。2017年3月,小象年满1周岁。昆明动物园面向全市开展征名活动,为小象取名“莫莉”。2018年4月,两周岁的莫莉被以“调整种群血缘”的名义,运抵河南沁阳天鹅湖公园,与该园从老挝万象动物园引进的公象“九班”进行交换。2021年,中国绿发会接到志愿者反映,称莫莉遭受虐待,被强迫表演。民众的关切使得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2021年9月,焦作市森林动物园发布《关于网传虐待大象等问题的情况通报》,否认虐待情况,焦作市林业局也就此派出技术人员调查,结果与动物园通报一致,认为不存在虐待小象情况。但公众并不认可动物园的通报和官方调查结果认为其并未彻底改善莫莉的处境,并质疑园方如果不存在虐待行为,那些违背自然天性的高难度表演动作是如何学会的


疑问一直未能得到回应,有关莫莉的后续相关信息也未再次公开,致使网友们的不满情绪未能疏解,舆情也一直没有平息。


公众关注引发专业讨论


地球是一个生命共同体,野生动物是地球家园的重要成员。保护和善待野生动物,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作出的现实选择。


为如实掌握“莫莉”及其他亚洲象情况,2022年初,绿会政研室已向涉事的河南焦作沁阳和生森林动物园、沁阳市天鹅湖生态园、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等有关单位发出信息公开申请,但进展情况并不理想:昆明动物园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不同意公开亚洲象信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示部分信息须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后不同意公开,另有部分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依据规定不予公开,关于“河南焦作沁阳和生森林动物园、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公开;住建部表示信息不存在无法提供;事件涉及的焦作动物园则没有对信息公开给与回复;处在舆论中心的河南沁阳天鹅湖生态园只联系上了一次,说是生态园搬迁了,没说完就给挂了,向其邮寄的函无人接收,之后则联系不上了。


信息的不公开也加重了公众对小象莫莉的担忧。2022年4月29日,以“亚洲象和反野生动物虐待”为主题的专家讨论会,在绿会政研室的组织下召开,从学术角度,结合公众舆论所关注的问题,就我国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的状况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议题展开讨论。


尊重生命,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伦理需求


据曾在西双版纳开展大象野外生态和行为学研究工作的海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林柳介绍,亚洲象属于高智商的‍‍、情感非常丰富的动物。亚洲象是以家族为单位的群居动物,家族成员间的关系非常亲密,且幼象的哺乳期较长,可达2-3年,达到成年则需要十几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小象需要在母象和家族其他成员的照顾下学习很多生存技能和交流技能。两岁的亚洲象,还处于完全依赖母亲的时期,如此时被强行与母象分离并‍转移到陌生地方会使其承受非常大的生理和精神压力。其后期成长过程中,不仅缺乏家族的照顾和保护,也丧失了许多学习的机会,对其健康成长十分不利。且大象是自然界中记性最好的动物之一,有很高的智商和认知能力,‍‍如果幼年受到虐待,‍‍这种记忆可能会长期伴随,对它的一生会有很大的影响。有一些案例报道,‍‍从小遭受过虐待的大象,后期出现行为异常的可能性较大,‍‍甚至会有很强的攻击性。因为成年大象的体型非常大,破坏力很强,攻击时对周围的人和物都有很大的威胁。【1】


因为‍‍大象虽然体型非常巨大,重量可达数吨,‍‍但它们的行走方式非常特殊,是典型的蹄行性动物,用脚尖着地走路,因此让它们做倒立或双足站立这种高难度的动作,会使其足部承受很大的刺激和压力,时间久了可能诱发脚部炎症。而在训练中为了让大象听话,很多训象师会用铁钩敲打头部和耳部,或者用铁链给它拴住,‍‍对大象来说这些都是非常痛苦的体验。【1】


中国绿发会副理事长周晋峰认为,生态文明时代,需要用新的伦理去审视和思考人应该怎样对待野生动物。他表示,工业文明时代,动物更多的是‍‍被人类作为工具和娱乐对象,也因此,很多国家都有动物表演,甚至深受欢迎,‍‍这些现象在工业文明的伦理框架一直是很活跃地存在。而在生态文明时代,发展理念与伦理均发生巨大变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生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地球生命共同体,成为时代特色。应该在新的理念基础上来讨论亚洲象问题。首先要认识到‍亚洲‍象是濒危物种,是我们必须要保护的,‍‍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濒危野生物种‍‍不应该作为被利用对象,不管是被食用、药用,还是取乐于人的表演,均不符合生态文明时代伦理要求,应该停止。【2】


亚洲象莫莉的遭遇,也让很多人想起了去年的亚洲象北迁事件。在公众不断反映莫莉境况的时候,一群同样来自云南的野生亚洲象踏上了“离家出走”之旅。2021年6月2日,出走象群行至昆明辖区,当地政府不得不为这些浩浩荡荡远道而来的野生种群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值得称道的是,尽管象群一路翻山越岭,踏农田、毁村舍、入湿地公园……造成了诸多损失,但有关部门和公众一直都采取了温和、理性的态度,在充分提醒社会各界注意安全的同时,还采取了科学、温和引导其回归的举措,备受国内外好评。


不论是亚洲象莫莉个体的遭遇,还是亚洲象种群的迁移,抑或河北衡水野生动物园“为了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拍摄小猴子抽烟视频,均可以看出,公众对涉野生动物相关问题的关注,变得更加深入且全面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焦艳鹏表示,如何对待动物是‍‍人类文明的一个维度,以前做不到,可能是因为生态文明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可以非常明确地讲,在生态文明的高级阶段,‍‍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一定能够得到更好的提升与优化。从生态文明逐步演进的角度而言,中国现在可能也到了要‍‍去正视虐待动物行为,要去研究如何能够拿出系统性的方案来推进这一领域工作执行的‍‍阶段。【3】


法治建设完善提供助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下文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但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哪些行为属于“虐待野生动物”,则始终缺乏明确共识,也没有立法层面的约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有一些条款涉及防止虐待野生动物,但是规则较为模糊,并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社会各界包括法律人士对虐待动物立法问题研究开展了很长时间,但现实中频发的花样繁多、手段残忍的动物虐待行为却始终为社会关注和诟病。也就是说,我国国内‍在野生动物和动物保护方面尚缺乏一部统领的法律,亟待一部规制虐待动物的国家层面立法。从立法可行性来看,建议制定一部“反对虐待动物法”或“防止虐待动物法”,从现实需求及可行性来看,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应条款无法解决虐待动物的问题,而‍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我国需要一部反对‍‍虐待动物的专项立法。【4】


焦艳鹏认同曹明德提出的就虐待野生动物进行立法的建议。他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是谈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条款,其所要求的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也是在这一语境下的,是指‍‍人工繁育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它的管理过程当中不得虐待,还不能够把这条理解成全部的野生动物不得虐待。从这个角度来看,《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确立不得虐待野生动物‍‍的基本原则,也不能够将其作为法律援引进行相应的法律判断。这也意味着,《野生动物保护法》不足以满足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3】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绿会政研室从贯彻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宗旨角度,提出两会建议,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不得虐待野生动物”的情形进行立法解释。同时也有助于填补该法“法律责任”篇中针对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缺少惩罚性条款的空白,为以后的立法修订打下基础。


结语:


从亚洲象案例及历次发生的虐待野生动物的情况来看,公众参与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表现出全民在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提升方面的显著进步。


在人类的漫长发展史中,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也从弱小的被猎食对象,逐步发展成主导者。人和动物的关系、人对待动物的态度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现在进入生态文明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人类的不断开拓与发展,使得自然界生态日益失衡,尊重生命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象征,建立人和自然、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生存环境,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人们需要认识到动物所应享有的权利,也应该懂得如何科学地对待动物。


参考资料:

1. 林柳:从大象行为学角度,解读亚洲象的生物学特征和情感需求

https://m.toutiao.com/is/FPBdhdv/

2. 周晋峰:从亚洲象谈野生动物保护,新文明时代下要高度重视科技伦理工作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991664

3. 焦艳鹏:如何区分虐待动物的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https://m.toutiao.com/is/Ff6vVVq/

4. 曹明德: 反对‍虐待动物专项立法亟待出台 | 从亚洲象看野生动物保护

https://huanbao.bjx.com.cn/news/20220324/12127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