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言】关于建立国家级涉野生动物犯罪重大线索网络调度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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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宋永滨

摘要:建立国家级野生动物犯罪重大线索网络调度站,由国家公安部统筹管辖,对重大野生动物犯罪线索,根据可能的犯罪地,调度相关地区区域的省市公安机关核查线索,锁定犯罪地,再按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调度属地公安机关落实侦办工作。

关键词:野生动物,动物制品,网络交易

宋永滨.关于建立国家级涉野生动物犯罪重大线索网络调度站的建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6卷第2期,2021年4月,ISSN2749-9065.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时代发展,互联网上时常出现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店、微信朋友圈、网红带货等方式,公开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或其中不乏国家甚至国际重点保护动物,林林种种,真假难辨,甚为嚣张。虽然公安机关经过立案侦查,破获了一批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了一批犯罪窝点,缴获一批犯罪物证,但是利欲驱使,仍有人在网上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手段更加狡猾隐蔽,打击工作任重道远。


一、问题


1、网上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种类繁多。日常野生动物保护活动中,志愿者通过网络,时常发现贩卖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的网络信息。如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活体,虎制品、象牙制品、穿山甲鳞片、珍禽标本、海洋生物制品、野生动物制品等等。


2、网上交易手段多样且隐蔽性强。比较常见的网上交易方式主要有,通过网店、微商、网红带货等方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信息,在网店上“挂羊头卖狗肉”,有的公开展示并销售野生动物活体视频图片信息,有的公开展示并销售野生动物制品,有的打“擦边球”,以娱乐、文玩等隐晦信息附带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


3、区域跨度大、发现及核查难。调查发现,网上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往往是甲地上线乙地交易,一地上线多地交易,跨区域甚至是跨境交易。其中涉嫌网络犯罪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犯罪地一地或多地不明确,具体地区、区域不明确,公安机关受案件属地化所限,即犯罪地属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属地案件,存在线索举报、证据锁定、案件受理等困难。


二、建议


建立国家级野生动物犯罪重大线索网络调度站,由国家公安部统筹管辖,对重大野生动物犯罪线索,根据可能的犯罪地,调度相关地区区域的省市公安机关核查线索,锁定犯罪地,再按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调度属地公安机关落实侦办工作。


1、建立网上受理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发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职能优势、资源优势,通过国家级野生动物犯罪重大线索网络调度站,对网上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线索快速受理,快速核查,对虚假信息则移交网络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属于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则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责成发现地及达成交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建立线上侦查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的联动协查机制。以线上交易线索为突破口,本着线上线索落地查的原则,协调林业、市场、环境、网络等监管部门,对与交易野生动物相关的犯罪链条进行倒查,迅速查明交易人、来源地、快递物流、仓储运输、猎捕加工等,为公安机关快侦快破创造条件。


3、建立野生动物及制品快速甄别鉴定数据网。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求,对全国野生动物及制品的鉴定机构统筹管理,本着就近鉴定原则,创新建立网络鉴定快速通道,降低收费门坎,提高鉴定效率。公安侦查、市场协同、网络配合、林业鉴定等工作同步开展,抓紧战机,快查快鉴,快侦快破,做到及时打击。


4、健全并施行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员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为案件侦破起到关键作用的,应对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以此鼓励网民对网络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积极与网上交易野生及制品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