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言】(二)关于将民间野生动物救助纳入国家救助体系并扩大共建的建议

二维码
25

文/杨晓红

摘要:野生动物救助,是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一环。国内各省市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综合考虑政府救护与民间救护力量,推动二者融合,形成统一的救助体系,目前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成熟,且已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建议各省市林业部门将民间野生动物救助站纳入统筹管理,推动双方发挥各自所长,在救助技术、救助人员及救助经费方面彼此支撑,共同联合,发挥最大的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保护效益。

关键词:野生动物救助,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文明

杨晓红.关于将民间野生动物救助纳入国家救助体系并扩大共建的建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6卷第2期,2021年4月,ISSN2749-9065.

案由:2017年8月,广西饮州海警查获34只马来穿山甲(其中32只活体,2只死体),后依法移交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救护中心)。至2017年10月22日,该批次穿山甲全部在广西救护中心死亡。


类似事件,在广西、广东、湖南、浙江、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天津等省份广泛存在。经中国绿发会研究室调研,发现国内各省份在野生动物救助方面,都普通面临着救护技术不足、救护力量不足、或救助经费短缺等诸多限制,导致野生动物救助环节明显成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保护的一大短板。


内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尤其是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国家和社会对生态环境及野生动植物为代表的生态系统保护高度重视。而野生动物救助,是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一环。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而民间组织通过与各地林业系统的野生动物救护站合作共建,共同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正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倡导的。


此外,从中国绿发会研究室长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的实践来看,国内各省市林业系统的野生动物救护站在实际运作中,普遍存在技术力量不足、救护人员不足、救助经费短缺等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干扰了我国野生动物的救助力度,使我国生态保护出现明显漏洞。如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近年来出现穿山甲屡救屡死现象,即与技术力量不足直接相关;再如哈尔滨林业系统在2020年12月允许中国绿发会志愿者千里迢迢将候鸟运抵南方越冬,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救助经费不足,将数百只查获的野生鸟类养三个月,仅食物和场地费用就高达数十万元,当地林业部门无法承受。


与之相反的是,河北省林业系统开放与民间志愿者在野生动物救护方面的合作,均取得良好社会效应。以河北唐山市小清河野生动物救护站为例,这是一家民间野生动物救护站,但长年接受当地林业部门送过来救治的野生动物。自2013年以来,该救护站救护成功并放飞的斑海豹、丹顶鹤、遗鸥、大天鹅、小天鹅、白鹤、白枕鹤、金雕、大鸨、东方白鹳、黄胸鹀等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达到8000-9000只。2020年底,河北省已与2家民间野生动物救护机构达成共建合作关系,保护成效明显。


从已经摸索多年的丰富实践案例来看,国内各省市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综合考虑政府救护与民间救护力量,推动二者融合,形成统一的救助体系,目前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成熟,且已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建议各省市林业部门将民间野生动物救助站纳入统筹管理,推动双方发挥各自所长,在救助技术、救助人员及救助经费方面彼此支撑,共同联合,发挥最大的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保护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