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水利枢纽或违背《长江保护法》 和有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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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CECA)

摘要: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违背了相关法规和规划 。其一,其选址与《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不符;其二,可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建议暂停审批鄱阳湖水利工程相关文件,重新研究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可行性,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科学合理恢复江湖水系的自然连通,避免增加人为阻隔。

关键词: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总体规划,保护法,生态环境修复

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CECA). 鄱阳湖水利枢纽或违背《长江保护法》和有关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2卷第3期,2021年4月,ISSN2749-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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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们是广州珠湾人和环保公益机构(CECA)的。CECA是从广东的大湾区开始发展的,如今发展到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的湿地研究。同时我们对于内陆的湿地和生态红线系统也进行了规划上的跟踪。今天我主要是来学习的,而且听到了非常多的专家的意见,接下来我就长话短说。我们对鄱阳湖建闸主要有两大观点:


(一)水利枢纽选址与《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不符

通过查阅公示文件中水利工程选址以及对比《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得知,水利工程选址原规划为高速公路,与现规划的水利工程性质不相符。通常跨湖跨河的公路工程不会截断水体、对该区域水环境改变不大,与水闸、水利枢纽完全不同。


建议:考虑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建议相关部门暂停审批鄱阳湖水利工程相关文件,优先修编新版的《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总体规划成为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

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与红框水利工程选址叠图,图源:CECA制作

(二)水利工程可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参考2021年3月1日即将生效的《长江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将加大鄱阳湖的生态环境修复的支持力度。鄱阳湖的修复工程能写在法规内,表明了国家对鄱阳湖生态环境的重视。


2019年12月,长江委组织召开《长江中下游原通江湖泊生物通道恢复研究工作方案》 讨论会,提到长江流域中下游江河湖泊众多,生境类型复杂多样,建闸和筑堤将湖泊与河流的水力联系切断,造成湖泊空间结构的破碎化。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通过人类工程,切断鄱阳湖与长江干流的自然连通,恰好属于上述研究方案中,造成湖泊空间结构的破碎化的成因。


建议:重新研究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可行性,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科学合理恢复江湖水系的自然连通,避免增加人为阻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