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地球生命力报告》中报告了一些令人震惊的消息:自1970年以来,全球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种群平均下降了68%。大部分丧失是不可持续的农业或伐木导致的栖息地破坏造成的。其他原因包括气候变化、物种入侵、自然资源过度开采、环境污染等。目前,地球正在进入第六次生物大灭绝。与地球过去发生的五次生物大灭绝不同,这次大灭绝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也因此于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并公开签署,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这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明确了三项主要目标: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及公正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
《公约》的管理机构是缔约方大会(COP)。所有签署该条约的政府(或缔约方)的最终权力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审查进展情况、确定优先事项并制定工作计划。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其中包含阻止和扭转自然环境丧失的具体措施,包括在2030年内对地球30%的面积和30%的退化生态系统实施保护。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于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哥伦比亚卡利举行。在COP16大会上,各国政府负责审查《昆蒙框架》的实施情况,各缔约方展示其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NBSAP)与该框架的一致性。
本月期刊重点聚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的系列议题,希望与广大读者共同探讨生物多样性丧失背景下的全球关切与正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