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生态恢复”主流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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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国际部

摘要:当前很多地方无论是在思想层面还是在行动层面往往将“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混为一谈,导致实际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还引发了系列生态和社会问题。“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都是涉及生态环境的过程,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使用错误,可能导致缘木求鱼、耗费大量资金去“修复”却违反自然之道,结果事与愿违。

关键词:生态恢复,生态修复,绿色发展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国际部.关于将“生态恢复”主流化的建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6卷,2024年5月,总第60.ISSN2749-9065


案由

当前很多地方无论是在思想层面还是在行动层面往往将“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混为一谈,导致实际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还引发了系列生态和社会问题。

比如,为了更好地推进生态系统恢复相关的工作,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和志愿者组织翻译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等机构共同编制的文件Becoming #Generation Restoration: ECOSYSTEM RESTORATION FOR PEOPLE, NATURE AND CLIMATE。对于标题,官方译法为《成为#修复一代#:为人类、自然和气候修复生态系统》,将“restoration”一词译为了“修复”,而在文件正文中,大部分采用了“恢复”,部分在措辞时,仍采用了“生态系统修复”。这样一份与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息息相关的文件,在涉及到“生态系统”时倡导“修复”,并且文中“修复”“恢复”混为一谈。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中央督察通报案例中,就有不少生态修复形式主义的典型,打着“生态修复”的名义违法违规行破坏生态之实。譬如,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青海省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方案制定不科学,竟将本没有土壤覆盖和任何植被生长2.6万亩石质山峰纳入修复范围;福建泉州假借矿山修复、土地平整之名,违规进行矿产开采,开采面积达到104.5亩,非法占用林地27.9亩;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迟迟没有进展,众多的废弃矿山导致环境污染严重;有的地方在督察进驻前在生态修复区突击种树、铺草皮来掩人耳目。此类看似荒唐实则普遍的修复案例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内容】

关于“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的涵义阐释:

“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都涉及生态环境的过程,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使用错误,可能导致缘木求鱼、耗费大量资金去“修复”却违反自然之道,结果事与愿违。具体来说,

生态修复(Ecological Repair):这个词通常描述的是人类对生态系统受损或遭破坏的地方进行人为的修整,更多地强调人工干预。

生态恢复(Ecological Restoration):这个词则强调利用自然的解决方案,来恢复其生态健康状态。

“修复”更强调人类干预和恢复过程中的改进,而“恢复”更强调自然过程和系统自我调节的能力。

之所以强调应为“恢复”而不是“修复”,意味着:不是人为的大规模地干预,而是以最小的人为干预来推动自然的恢复。在中文的语境中,“修复”的主体是人类,是一种人为作用,并且“修复”的思想和主张常常站在了生态文明的对立面,以生物多样性破坏为代价。而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无论是生态系统还是野生动物栖息地,其生态治理都应是基于自然的恢复而非人为的“修复”。能让其自然恢复就别再采取人工措施进行修复,况且人工修复往往会因为某种自然因素而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恢复成效。

其实,情况已有所改观,纵观我国领导人的发言要旨,以及全国各地新近颁布的各项政策法规,“生态恢复”的要义已得到充分重视和彰显,但“以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和理念依然需要进一步普及推广并落到实处。并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生态系统修复或恢复实践之前,要识别清楚它处于什么阶段及其存在的问题成因。这又回到了上述提到的“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宜“修复”则“修复”,宜“恢复”则“恢复”,恢复为主,修复为辅。

2023年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的我国领导人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中指出,“治愈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首先要充分尊重和顺应自然,给大自然休养生息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依靠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系统平衡。这就是我们反复强调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的道理所在。……我们要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建设。对于严重透支的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要严格推行禁牧休牧、禁伐限伐、禁渔休渔、休耕轮作。对于水土流失、荒漠化、石漠化等生态退化突出问题,要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对于生态系统受损严重、依靠自身难以恢复的区域,则要主动采取科学的人工修复措施,加快生态系统恢复进程。”万不可以生态修复之名行生态破坏之实,不可为了修复而修复。

在全球共建生态文明、携手共筑生命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背景下,鉴于当前全国各地打着“生态修复”之名进行生态破坏形势之严峻(当然不乏因认识欠缺造成的“好心办坏事”,误以为“生态修复”是为了生态好),有必要将“生态恢复”的深刻内涵及科学实践进行全面推广、普及,推动“生态恢复”的主流化,让其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建议】

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协调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尽快启动相关文件的编制与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