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法修改中加入控烟法律条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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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政研室

摘要:从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在《铁路法》修订的机遇下,应防止二手烟对公众健康的损害,实现在所有列车、铁路车站和车站排队等候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

关键词:铁路法,控烟立法,身体健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政研室.关于铁路法修改中加入控烟法律条款的建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6卷,2024年5月,总第60期.ISSN2749-9065


【案由】

在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危害,以及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均已成为科学共识的背景下,保护民众健康成为除保障列车安全运输外,要求列车和铁路车站禁止吸烟的最主要的原因和逻辑基础。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法修法中也应体现全面保护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平等保护的法律保障。具体到铁路法的修订中,在民众的健康与工作环境安全问题上,加入禁止吸烟的法律条款,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内容】

根据《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吸烟不仅是一种严重危害自身健康的慢性自杀行为,可导致吸食者罹患口腔癌、食道癌、胃癌、肝癌、肺癌、心脏病等疾病,而且,吸烟产生的二手烟草烟雾还危害周围其他人的健康,有证据显示,二手烟暴露可以导致儿童哮喘、肺癌、冠心病等,二手烟暴露并没有所谓的“安全水平”,短时间暴露于二手烟之中也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排风扇、空调等通风装置也无法完全避免非吸烟者吸入二手烟。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在2005年就批准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第8条要求“通过并实施有效的立法措施以防止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同时,《〈公约〉第8条实施准则》”也明确指出,二手烟草烟雾是致癌物,不存在允许接触的安全水平,免受二手烟危害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在特定空间内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是《公约》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最能直接、有效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的重要手段。

从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在《铁路法》修订的机遇下,应防止二手烟对公众健康的损害,实现在所有列车、铁路车站和车站排队等候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是一项双赢措施。

【建议】

建议在《铁路法》修改中加入下列条款:

1. 禁止在列车、铁路车站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及使用电子烟。

2.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室内公共场所和列车车厢内禁止吸烟,保护旅客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受二手烟草烟雾危害。

3. 禁止在铁路车站和车站排队等候区域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