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夏明 安勤勤 杨晓红
摘要: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趋于网络化。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具有涉及的品类多、手段隐秘、地域跨度大等特点,若不加以遏制,可能会带来生物资源流失、外来物种入侵、疫情传播等生态和社会公共方面的问题。如何加强对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在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方面主要有反应不及时、宣传力度不够、各部门联动不足等问题,本文基于以上问题提出了加强电商平台审核管理、加强警示、设立互联网专项法庭、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网络非法交易联席处置机制等建议,期待为提高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效率提供参考。
关键词: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电商平台,联合监管,治理
刘夏明,安勤勤,杨晓红.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建议设立互联网专项法庭.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1卷,2024年3月,总第58期.ISSN2749-9065
一、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平台日渐成为全球范围内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主要渠道。有研究人员统计发现[1],2015-2019年,涉网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件数量和比例逐年持续增加,从2015年的89起占比20.09%增加到了2019年的655起占比51.05%。
非法人员利用电商平台漏洞,通过“暗语”、“谐音”等方式,在淘宝、闲鱼、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一些网红为了吸引流量,铤而走险,采取直播方式非法售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2022年,一网红直播烧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白鲨事件就引发了很多人关注。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还可能催生网络乱象,带动一些不懂法律的人纷纷效仿。如果不加以遏制,将会影响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
除此之外,近年来异宠市场也越来越火爆。受国内市场、品种、价格各方面因素限制,为满足一些追求新潮和猎奇的宠物爱好者需求,一些不法商贩在线上售卖野生动植物,甚至是濒危物种,携带或寄递走私入境。而这些入境渠道,事实上也成为了“异宠”传播动植物疫情、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重要途径。一旦活体动物逸散繁殖,很可能会对当地生态系统、物种等带来严重威胁,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
鳄雀鳝“怪鱼”就是典型案例之一。鳄雀鳝原产于北美,主要分布于北美五大湖流域,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凶猛大型食肉鱼;体长通常在1米以上,最长可以达到2米[2]。曾作为观赏鱼引进我国,线上、线下购买非常容易。因为鳄雀鳝生长较快,很多人因无法继续养殖而将其随意放生,这就会导致一些鳄雀鳝进入到国内池塘、河流等水体中。因为在国内水域中基本没有天敌,繁殖能力强,且生性凶猛等特点,它们几乎无所不吃,对我国水体中的其他野生动植物带来了巨大威胁。2022年,北京、河南、山东、宁夏、云南等多地水体中就出现了鳄雀鳝,有些地方不得不通过抽干湖水等方式对其进行捕捞,代价极高。鉴于鳄雀鳝已经在我国有野外分布,对我国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2023年1月1日起,鳄雀鳝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567号公告)。
近几年,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手段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但不法商贩设法利用网络的便利性及隐蔽性强等特点,开展非法交易的现象一直屡禁不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不仅会造成生物多样性的加速丧失,还会引发人类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加强对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打击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分析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特点及问题,提出联动开展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相关建议。
二、我国网络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点及问题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研究室根据持续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调查分析发现,快速增长的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交易品种繁多
电商平台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交易种类繁多,其中不乏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林林总总真假难辨。中国绿发会研究室就曾调查并报道过志愿者反映电商售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的消息,包括白冠长尾雉尾羽、羚羊角、犀牛角、砗磲等多种类型。
(二)交易手段隐蔽
不法商家在销售野生动植物或制品时,采取了谐音字、暗语、“挂羊头卖狗肉”等方式规避平台的关键词审查,稍稍有些风吹草动,感觉势头不对,就立刻下架相关商品。不法商家的警惕性非常高,使用各种手段规避风险,以图遮掩违法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行为。2022年,中国绿发会研究室曾在淘宝网上搜索发现,有上百家以“京戏翎子”“天然野鸡翎毛”“山鸡尾羽”“山鸡毛”等字眼,公开售卖白冠长尾雉尾羽。白冠长尾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些天然的白冠长尾雉的尾羽来自于哪里、合法的文件来源却没有公布。报道之后,网络平台立即下架了相关产品。
(三)交易审查不严、监管不力
部分电商平台监管要么是管理力度明显不足,未依法发挥审查、监管作用;要么是专业能力不足,无法及时有效地判别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对于网民举报商家违规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的,非但没有积极回应举报线索,反而还利用技术手段向浏览过相关野生动植物制品的用户持续推送关联商品内容。
(四)非法交易地域跨度大、核查难
电商或社交平台的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交易,涉及“一地上线,多地交易”、往往多跨区或跨境交易。尤其是涉嫌网络犯罪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犯罪区域多不明确,执法部门受案件属地化所限,难以查实线索、锁定证据。
三、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建议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方案或者措施予以解决:
(一)建议各电商平台严格依法落实建立对打击和举报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交易的管理职责,派专人负责平台响应和处理,提高平台“敏感度”,常态化、系统性地解决和预防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交易。
(二)建议各电商平台针对用户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名等关键字搜索时,第一时间设置科普和法律法规提示语功能,提醒广大用户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
(三)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的交易,需要专业把关和识别,建议尽快建立由监管部门、电商平台、科研机构和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共同参与的联动鉴定机制,创新并及时有效地辩识网络所交易的非法动植物物种,提高打击和预防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保护生物多样性。
(四)建议各地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网络非法交易联席处置机制。即由各层级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督、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在网络上组建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网络联席制度,快速响应非法交易线索的提交、辨识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联合电商平台锁定犯罪地区、按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调度属地公安机关落实侦办工作、开展网络法院审理等,以做到监管迅速、市场协同、网络协同、打击有力。
(注:本文系作者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两会议/提案建议会上所提《建立多部门联席快速响应制度,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建议的进一步拓展与完善)
参考文献
[1] 赵歆慧,李春雷. 网络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现状研究——以2015—2019年已决刑事案件为研究对象[J]. 四川动物, 2021, 40 (04): 394-403.
[2] 葛世强. 基于迁移学习的外来鱼种鳄雀鳝识别方法研究[J].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 39 (02): 66-70+96.